幸福健康
生育津貼4688
- 發布日期:2025-02-18
- 發布單位:衛生局
- 類 別:幸福健康
- 內 容:
- 福利內容補助資格:新生兒生父或生母其中1人在本縣設籍且連續2年以上,新生兒在本縣設籍並在出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第一胎4萬元、第二胎6萬元、第三胎(含以上)8萬元,多胞胎者補助金額以胎次計算。
應備物品:澎湖縣生育補助申請表、戶籍謄本(證明親子關係及設籍年數)、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郵局為主)。
申請方式: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郵寄至寶寶戶籍地衛生所。身分資格新生兒生父或生母其中1人在本縣設籍且連續2年以上,新生兒在本縣設籍並在出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地點)臨櫃 (民眾至當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或直接送件至轄區衛生所) ; 郵寄至轄區衛生所。
負責單位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聯絡窗口(06)-9272162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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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澎湖縣生育補助辦法(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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