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健康
全面擴大5癌症篩檢,健康有保障
- 發布日期:2025-02-18
- 發布單位:衛生局
- 類 別:幸福健康
- 內 容:
- 福利內容自114年1月1日起,癌症篩檢調整擴大年齡範圍及篩檢內容,說明如下:
- 大腸癌篩檢(糞便潛血檢查):每2年1次,擴大至45至74歲民眾及40至44歲有家族史,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大腸癌者。
- 乳癌篩檢(乳房X光攝影檢查):每2年1次,延伸年齡擴大對象40至74歲的女性。
- 肺癌篩檢(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每2年1次,年齡放寬至40至74歲女性及45至74歲男性,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者,有重度吸菸史則針對50至74歲吸菸史增列≥20包-年以上者。
- 子宮頸癌篩檢(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婦女,建議每3年至少做1次及增列25至29歲女性每3年1次。
- 新增35歲、45歲及65歲女性當年度1次人類乳突病毒(HPV)檢測服務。
身分資格如內容說明
申請方式(地點)負責單位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聯絡窗口(06)-9272162 #257、#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