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政
三節敬老禮金
- 發布日期:2025-02-13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類 別:幸福社政
- 內 容:
- 福利內容
- 1.為弘揚敬老美德並表達對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傳承文化、經驗之崇高敬意,並彰顯對本縣長者之關懷,在春節、端午及重陽節辦理敬老禮金活動。
- 2.農曆春節、端午節每人新臺幣5,000元;重陽節65-79歲每人5000元、80-89歲每人6,000元、90-99歲每人8000元、100歲以上15,000元。
身分資格- 1.本實施對象所稱長者為六十五歲以上者(年齡計算以足歲為準)。
- 2.且設籍本縣滿三年以上之長者。
申請方式(地點)以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資料為基準,符合資格者由本府轉發至各村里辦公處請村(里)長於農曆三節前夕,由民眾至辦公處領取或親自到長者住所致贈。
負責單位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聯絡窗口(06)-9274400#563,郭淑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