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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社政

三節敬老禮金
  • 發布日期:2025-02-13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類  別:幸福社政
  • 內  容:
  • 福利內容
    • 1.為弘揚敬老美德並表達對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傳承文化、經驗之崇高敬意,並彰顯對本縣長者之關懷,在春節、端午及重陽節辦理敬老禮金活動。
    • 2.農曆春節、端午節每人新臺幣5,000元;重陽節65-79歲每人5000元、80-89歲每人6,000元、90-99歲每人8000元、100歲以上15,000元。
     
    身分資格
     
    • 1.本實施對象所稱長者為六十五歲以上者(年齡計算以足歲為準)。
    • 2.且設籍本縣滿三年以上之長者。
     
     
    申請方式(地點)
     
    以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資料為基準,符合資格者由本府轉發至各村里辦公處請村(里)長於農曆三節前夕,由民眾至辦公處領取或親自到長者住所致贈。
     
     
    負責單位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聯絡窗口
     
    (06)-9274400#563,郭淑芬。
瀏覽人次:566 人
更新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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