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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幸福(福利)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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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交通

補助設籍本縣2至11歲兒童搭乘民用航空器票價作業計畫
  • 發布日期:2025-02-13
  • 發布單位:旅遊處
  • 類  別:幸福交通
  • 內  容:
  • 福利內容
    澎湖縣政府為減輕家長負擔、落實愛幼政策及福利政策合理化,實施設籍2歲以上至未滿12足歲孩童者搭乘飛機享3.5折優惠,並為免除民眾來回奔波申辦補貼手續,縣府與各航空公司簽約,目前航空公司已完成系統作業,凡符合補助資格之兒童,於超商、各航空公司官網或機場臨櫃購票、搭機時出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票價優惠。或於超商、航空公司以外其他銷售通路購票未享有優惠,又或持當年度1月1日前購買有效機票,於年度內搭乘,亦視為補貼對象,可於搭機後並攜帶登機證、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存摺影本等證明文件逕至縣府辦理補貼申請。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旅遊處(06)-9262535詢問。
     
     
    身分資格
     
    設籍澎湖縣(以下簡稱本縣)2至11歲兒童,未滿2歲嬰兒及逾12足歲兒童者不適用。
     
     
    申請方式(地點)
     
    縣府已與各航空公司辦理簽約程序,凡符合補助資格者,於超商、各航空公司官網或機場臨櫃購票、搭機時出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票價優惠,又或持當年度1月1日前購買有效機票,於年度內搭乘,亦視為補貼對象,可於搭機後並攜帶登機證、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存摺影本等證明文件逕至縣府辦理補貼申請。
     
     
    負責單位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聯絡窗口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瀏覽人次:388 人
更新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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