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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望安鄉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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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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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問離婚時約定由生母監護之子女,現重新約定改由生父監護,應如何辦理?
  • 發布日期:2018-06-01
  • 發布單位:望安鄉戶政事務所
  • 類  別:監護登記
  • 內  容:
  • 申請人(生父母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當事人戶口名簿、變更監護約定書。委託他人代辦附委託書。

瀏覽人次:2254 人
更新日期:2018-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