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2/01/17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76.56 [機關名稱]澎湖縣政府 [單位名稱]工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王嬈妃 [聯絡電話] (06)9278707#313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fa77450@mail.penghu.gov.tw [標案案號]SV-2112004 [標案名稱]112年度光榮及雙湖園水資源回收中心水質檢測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313,708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656,85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65萬6,854元整;保留後續擴充項目原則以本契約之詳標單:一、二、三、四等項目;並保留後續擴充1年為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1/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澎湖縣政府 /工務處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澎湖縣政府收入總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2/09 10:00 [開標時間] 112/02/09 10:3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縣民服務中心2. 郵遞寄達:澎湖縣中正路郵局第三十七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2年2月至113年1月之期間內履行兩廠上下半年各1次採購標的之供應。(實際採水作業僅止於113年1月31日,113年2月底為檢測後續作業報告彙整寄送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環境檢測服務業(代碼J101050)廠商須為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及認證字號之檢驗機構。 二、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二、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其它]: 壹、數量摘要:水資源回收中心水質檢測一式。 貳、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工務處下水道科王嬈妃,連絡電話:(06)9278707-313,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2/01/16 14:0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