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公告日:108/08/12 [機關代碼]3.76.56 [機關名稱]澎湖縣政府 [單位名稱]工務處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吳雅玉 [聯絡電話](06)9278707分機218 [傳真號碼](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pc37656@mail.penghu.gov.tw [標案案號]CW-1108052 [標案名稱]四維路以北區段徵收道路及公共設施新建工程(公五公六地區)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75,854,80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108/08/12 [原公告日]108/08/09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是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0元 [系統使用費]100元 [文件代收費]50元 [總計]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澎湖縣政府 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否 [截止投標]108/08/27 10:00 [開標時間]108/08/27 10:30 [開標地點]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佰萬元整(NT$2,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縣民服務中心2.郵遞寄達:澎湖郵局第三十七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應於通知日開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一、預算金額誤值,更正為新台幣:7,585萬4,802元整。二、原訂開(截)標日期不異動。 一、本標案採電子領標。 二、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其它]: 壹、數量摘要:道路及公共設施新建工程一式。 貳、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工務處土木科吳雅玉,連絡電話:(06)9278707-218,傳真:(06)9270679,地址同招標機關。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同招標機關。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