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2023-03-07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內 容:
同步聽打暨手語翻譯服務
為促進本縣聽覺、語言功能障礙縣民參與公共事務,使其洽公、就醫、參與社會活動時,獲得即時翻譯協助,以維護身障者之權益。
申請對象
一、個人申請:設籍澎湖縣且領有身障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及其家屬於檢附聽障者之身障證明影本後提出申請。(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適用外縣市使用者)
二、單位申請:澎湖縣各級公務機關、醫療院所、學校或立案之非營利組織,因業務需要與聽語障礙者接洽者。
服務項目
一、政府機關之會議、洽辦事務或陳情、申訴等。
二、法律諮詢服務:偵訊或司法訴訟、警察局報案等。
三、醫療服務,如:手術、生產、門診、化療、復健、療育、一般健康檢查等。
四、就學相關活動,如:親師座談會、家長會、學校日活動等。
五、社工員訪視、輔導案件及心理諮商輔導。
六、社會參與活動,如:展覽、演講、活動參訪及成長性課程。
七、就業服務,如:就業媒合、職前訓練、勞資爭議等。
八、其他必要性之翻譯服務。
註:1.本服務不提供長期性服務,敬請見諒。
2.本服務不包含涉及私人商業利益、公司行號自辦活動。
3.聽打服務以對外公開、不收費且位於「室內」的活動、會議、研習為優先,如有特殊狀況需求者,請洽本中心承辦人員,視特殊狀況專案處理。
申請方式
一、請於活動7天前填寫申請表,向澎湖縣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暨個案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不含假日)
二、申請案件若臨時有變化,需取消或變更服務時間,請至遲於原申請服務時間前1天(不含例假日)提出,違規累計達三次以上,則不受理申請一至三個月(本中心視情況調整)。
三、聽打服務:聽障者3人(含)以上,使用同步投影布幕;聽障者2人以下,可選擇同步投影或近距離觀看電腦螢幕。
四、服務項目經評估符合社會處支付標準者,由社會處支付費用予手語翻譯員或聽打員(若單位已編列服務預算,則應自行給付),若不符合者,可依下列標準自費申請,中心協助媒合。
手語翻譯服務
第一類-1500元/時
第二類-1000元/時
第三類-500元/時
聽打服務
700元/時
洽辦單位
澎湖縣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暨個案管理中心。
電話:06-9270901 傳真:06-9270921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同合路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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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聽打、手語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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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大小(96K)
檔案大小(30K)
- 附件二聽打、手語
檔案大小(129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