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澎湖縣政府社會局

熱門關鍵字: 服務成果 最新消息
logo底圖
長照2.0識別辨識系統

長照2.0識別辨識系統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幸福給力
幸福Easy

COVID-19疫情防疫及紓困專區

COVID-19疫情防疫及紓困專區

意外死亡濟助
分隔線
中央內容區塊
澎湖縣縣民意外死亡濟助金補助要點
  • 發布日期:2014-04-08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內  容:
  •  

    辦理對象

    當事人因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並以此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原因)致死或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致身亡者,而該意外事故為死亡之直接原因,現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

    1.         設籍於本縣滿五年以上者(當事人死亡日推算)

    2.         未滿五歲之幼童於本縣辦理出生登記未曾遷移者。

    3.         與符合第一款規定情形之人結婚之配偶,不受設籍之限制,但以其婚姻關係存續中或其配偶死亡而未再婚者為限。

    應備書表

    申請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

    1.         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附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或檢察機關之死亡證明書

    3.         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

    4.         意外事故發生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檢附由各該國(地區)政府部門發給之證明文件,並經我國駐外機構之認證。

    5.         大陸地區證明文件,應經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規定之機構或民間團體驗證。

    洽辦單位

    1.         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

     

     

     

相關附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瀏覽人次:4228 人
更新日期: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