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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工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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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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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2:有關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所稱「後續擴充」與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有何不同?
  • 發布日期:2015-11-13
  • 發布單位:工務處
  • 類  別:工務服務
  • 內  容:
  • A: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所稱「後續擴充」,必須符合「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之情形。而同條項第7款所稱「後續擴充」,應以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者為限。至於前開2款於工程、財物、勞務皆一體適用。(請參工程會工程企字第8809034882223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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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