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感動,文化傳承
本局每年3月審查當年7-12月演出節目(每年1月至2月28日受理收件),每年9月審查次年1-6月演出節目(每年7月至8月31日受理收件)。未及提會審查之案件,得以專案依程序簽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