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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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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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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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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關於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管制處罰對象?
  • 發布日期:2011-11-28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
  • 類  別:一般類
  • 內  容:
  • A: 一、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係屬行為罰,其告發處罰對象為行為人,故業者如能提出雙方轉包之合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足資證明係承包商所為,自可據以將  
    處罰對象改為受委託之承包商。 
     
    二、合約書之真偽問題,在業者提出證明文件時自可予以辨認,如發現有偽造情事,可依刑法偽造為書罪嫌移送司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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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