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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財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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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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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地籍清理計畫
  • 執行期間:2014-11-12~2019-12-31
  • 計畫性質:行政專案
  • 執行情形: 執行中
  • 主辦機關:澎湖縣政府,財政處
  • 簡介:
    地籍清理條例自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其目的為解決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以期釐清權利內容及權屬,活化土地利用。
  • 工程內容:
    一、地籍清理條例自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其目的為解決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以期釐清權利內容及權屬,活化土地利用,本處配合年度預定清查計畫之土地類型逐年辦理清查工作。自99年度起至101年計畫清查「土地總登記時或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土地類型,經由澎湖地政事務所以電腦初步清查該類土地計有29,437筆,透過清查舊地籍資料、戶政單位協助等,期間本府也透過各種媒體宣傳,印製摺頁宣導資料發送本縣各戶,舉辦宣導說明會,廣為宣導周知,告知民眾辦理更正,最後確定公告筆數為4,644筆,分別於100年及101年9月份起公告90天,公告期滿有1年申請更正之期限。
    二、土地權利人或關係人如未能於期限內(101年或102年12月底)辦理更正登記,除公共設施用地外,本府已於102年開始代為標售。
    三、至土地標售所得價金將儲存於保管款專戶,原土地權利人得自儲存之日起10年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10年期滿無人領取,則歸屬國庫;若經2次標售而未能標脫的土地,將登記為國有,權利人亦得於10年內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價金。
  • 效益:
    1.本府代為標售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截至107年12月31日止,已標售134筆,暫緩或停止標售12筆,囑託國有登記729筆,標出金額累計新臺幣157,341,215元,另清理流水編累計2704 (筆/棟)。
    2.內政部匡列本府108年度代為標售筆棟數為220(筆/棟)、清理流水編為540(筆/棟)。
  • 施工單位:地政事務所
更新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