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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點交有規範 出租房屋有保障
- 發布日期:2020-04-10
- 發布單位:土地行政科
- 內 容:
內政部為強化租賃住宅返還之依據,已於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2條明定租賃住宅點交的程序,以解決房東或房客未會同點交之租賃住宅糾紛,讓租賃雙方權利有保障。
所謂「點交」就是房客將租賃住宅、設備(如鑰匙、傢俱或家電)還給房東的程序,房客如果沒有會同點交,房東可限定一定期間要求房客進行點交,如果在期限內還是沒會同,房東就可以取回租賃住宅。反之,房客限定一定期間,房東仍未會同點交時,房客則對租賃住宅及傢俱等設備不負保管責任。詳情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所謂「點交」就是房客將租賃住宅、設備(如鑰匙、傢俱或家電)還給房東的程序,房客如果沒有會同點交,房東可限定一定期間要求房客進行點交,如果在期限內還是沒會同,房東就可以取回租賃住宅。反之,房客限定一定期間,房東仍未會同點交時,房客則對租賃住宅及傢俱等設備不負保管責任。詳情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