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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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廉潔楷模 由縣長頒獎表揚
- 發布日期:2021-09-07
- 發布單位:政風預防科
- 內 容:
縣府為端正政風,激濁揚清,促進廉能政治,鼓勵員工廉潔自持、勇於行事,依據「澎湖縣政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由各機關推薦具有特殊廉能事蹟足為公務員表率之同仁,審查通過後公開表揚。
經函請縣府各處、所屬一、二級機關、各鄉市公所、各戶政事務所暨本縣各國民中小學等88個機關遴薦109年度廉潔楷模同仁,政風處續依實施要點辦理初審後,邀集審查小組由秘書長主持複審會議,複審結果簽陳縣長核定後,計有縣府民政處科員歐○羽、縣府建設處技佐劉○妮、縣府工務處技士莊○儒、縣府主計處科員才○泉、縣府稅務局科長吳○諠、縣府消防局分隊長朱○靖等6位當選縣府109年度廉潔楷模。
上述人員在工作崗位上恪盡職守、撙節公帑、提升便民服務、推動行政透明化、拒收餽贈、廉潔自持,對於提升縣府整體廉能風氣有相當助益,足堪廉潔典範。縣府特於110年9月縣務會議中公開表揚獲獎人員,由縣長賴峰偉親自頒發新臺幣5,000元商品禮券及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經函請縣府各處、所屬一、二級機關、各鄉市公所、各戶政事務所暨本縣各國民中小學等88個機關遴薦109年度廉潔楷模同仁,政風處續依實施要點辦理初審後,邀集審查小組由秘書長主持複審會議,複審結果簽陳縣長核定後,計有縣府民政處科員歐○羽、縣府建設處技佐劉○妮、縣府工務處技士莊○儒、縣府主計處科員才○泉、縣府稅務局科長吳○諠、縣府消防局分隊長朱○靖等6位當選縣府109年度廉潔楷模。
上述人員在工作崗位上恪盡職守、撙節公帑、提升便民服務、推動行政透明化、拒收餽贈、廉潔自持,對於提升縣府整體廉能風氣有相當助益,足堪廉潔典範。縣府特於110年9月縣務會議中公開表揚獲獎人員,由縣長賴峰偉親自頒發新臺幣5,000元商品禮券及獎狀乙幀,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