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 發布日期:2022-08-15
- 發布單位:督學室(1)
- 類 別: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 內 容:
一、發放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幼兒,其雙親雙方或監護人,得請領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
(一) 育兒津貼:滿二歲至未滿五歲幼兒。
(二) 就學補助: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1.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2.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二、實施時程
1.育兒津貼自108年8月起實施,並自8月1日起受理申請。
2.就學補助自111年8月起實施,並自8月1日起受理申請。
三、應檢附文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1.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2.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3.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建議以郵局存摺為優先)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或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四、申請地點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上列文件,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下列地點提出申請:
澎湖縣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由鄉(市)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收件、私立幼兒園轉介後送縣政府教育處登錄資料、審核、撥款等程序,於次月月底前完成津貼發放。
五、發給基準
自111年8月1日起,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第一胎5,000元、第二胎6,000元、第三胎以上7,000元。
六、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七、「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問答集:請於下方處下載
八、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請於下方處下載
九、申請表
1. 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請於下方處下載
十、詢問及受理窗口
1.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06-9274400#433
2.鄉市公所聯絡資訊:
鄉巿公所 | 受理課(室) | 電話 |
---|---|---|
馬公巿公所 | 社會課 | 06-9272173#122 |
湖西鄉公所 | 民政課 | 06-9921731#113 |
白沙鄉公所 | 民政課 | 06-9931001#112 |
西嶼鄉公所 | 社會課 | 06-9982611#36 |
望安鄉公所 | 民政課 | 06-9991311#28.29 |
七美鄉公所 | 社會課 | 06-997100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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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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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_教育部育兒津貼暨就學補助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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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縣_二歲以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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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_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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