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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專區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資訊公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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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申請案件公開資訊

澎湖縣志工技藝編織班
  • 發布日期:2022-11-23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類  別:補助申請案件公開資訊
  • 內  容:
  • 1.法規依據:澎湖縣政府推展志願服務申請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2.補助之項目:場地及布置費、材料費、雜支
    3.申請期間:111年10月16日
    4.資格條件:參加祥和計畫之立案團體
    5.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6.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上限金額: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7.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補助經費新臺幣2萬5,000元整
    8.「申請補助者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B.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A.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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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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