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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活化荒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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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荒廢土地
 
  1. 與各方協商廢棄軍營及漁港再利用,改善景觀,發展社區長駐與照護,闢建文史博物館,發展文創,或其他增加產業發展機會。
  2. 邀請專業設廠,銀合歡廢物利用,與蚵殼等改製建材,鼓勵在地生產。
  3. 輔導閒置土地發展農業,鼓勵興建大型觀光農場,種植有機無毒蔬果作物,並結合綠能發電。
 
   
漁港轉型再利用-水上活動體驗營 漁港轉型再利用-水上活動體驗營

106年辦理漁港轉型再利用-水上活動體驗營,計有5所學校、200位學生參予,體驗水上運動獨木舟、立式衝浪板及水上安全教育講習。
活化荒廢土地執行成果
活化荒廢土地 活化荒廢土地

雙頭掛營區作澎湖休憩園區,102年至104年植栽;金龍頭營區由交通部航港局於105年1月有償撥用;緝馬灣演習場105年3月核准撥用作綠美化;大橋北陣地用於綠美化,105年11月核准變更編訂;外垵營區二於105年3月核准撥用作綠美化;安宅營區部分於100年及105年奉准撥用作公園及綠美化使用。
銀合歡再利用(變更為銀合歡剷除計畫) 銀合歡再利用(變更為銀合歡剷除計畫)

104-106年執行「銀合歡剷除活化計畫」,係由各鄉市公所或本府林務公園管理所針對轄管區域內銀合歡分布情形,經評估後研提土地活化利用及後續維護管理計畫,經本府農漁局審核通過撥付經費,委由各鄉市公所或由本府林務公園管理所辦理;本計畫執行地點,分別有馬公市、湖西鄉、白沙鄉、七美鄉、望安鄉,共計剷除銀合歡面積達13.8公頃,銀合歡剷除後之土地進行植栽綠美化、鋪設草皮或石板步道,營造當地別具特色之遊憩公園或景觀景點,俾利提供當地民眾及遊客休閒踏青之場所,並便於林相維護防止銀合歡蔓延,以達成土地活化利用之效益。
輔導有機無毒農業 輔導有機無毒農業

104-106年辦理農特產展示(售)品嚐活動」計24場次及辦理「田間安全用藥」教育講習會計6場次;另補助取得農產品安全標章之農戶購置各項農業資材,計補助新臺幣509萬9,913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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