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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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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群島位於臺灣本島與中國之間,由於具有先天地理與港灣的優越特殊條件,自古即為軍事要衝及重要的移民中繼站,是臺灣開發最早的地區。

史前

       根據考古學家的考證,澎湖在五千年前即有以粗繩文陶為代表的新石器文化存在,證明澎湖至少在五千年前已有先住民生活的足跡。
 
開拓

       澎連雅堂臺灣通史稱:「澎湖之有居人,尤遠在秦和漢之際,或曰楚滅越,越之子孫遷於閩,流落海上,或居於澎湖」。宋朝時「澎湖」一名正式見於野史及方志,而史書上有漢人居住澎湖的確實記載始自南宋,在南宋理宗寶慶元年(西元1225年)宗室趙汝适著「諸蕃志」中明確的指出「泉有海島曰彭湖,隸晉江縣」。
 
元代設巡檢司

       元世祖至元18年(西元1281年)11月澎湖正式設巡檢司,隸屬福建同安,使澎湖收入中國版圖早於臺灣403年。至明太祖洪武21年(西元1388 年),因東南沿海長年海盜倭寇為患,朝廷追勦無功,澎湖反成盜寇巢穴,遂依部將湯和所請,行徙民墟地政策,廢巡檢司,將原有居民遷至泉、漳二州安置。
 
盜寇據亂時期

       明朝廢巡檢司後,澎湖更淪為海盜、倭寇剽掠沿海的根據地,造成無窮的後患。嘉靖末葉之後巨盜林道乾、林鳳、曾一本等都曾利用澎湖為基地以竄擾沿海,天啟六年至永曆12年(西元1626-1658年)鄭芝龍亦占據統制澎湖。明朝廷為追勦盜寇數度追擊至澎湖,嘉靖42年(西元1563年)俞大猷痛擊佔澎海賊與倭寇,駐偏師於澎湖,朝廷依其所奏復設澎湖巡檢司,唯俞大猷去職後巡檢司也被廢止。明自洪武21年廢巡檢司至永曆15年鄭成功收澎湖(西元 1388-1661年),經251年近三世紀之盜寇據亂,使澎湖回溯荒蕪。
 
荷蘭人據澎

       明朝廢巡檢司後近三世紀之盜寇據亂時期,亦予荷蘭人有機可趁。明萬曆32年(西元1604年)7月12日荷蘭人韋麻郎率大船三艘開入澎湖,是時澎湖無兵駐守,即登陸,半商半軍,在娘媽宮(現今馬公)開洋貨攤,萬曆32年(西元1604年)10月25日明廷派浯嶼都司沈有容諭退韋麻郎,有石碑記錄之,現存於天后宮內。萬曆37年(西元1609年)荷蘭商船至澎湖,適逢澎湖汛兵戍守期,無法登陸而離去。明熹宗天啟2年(西元1622年)7月1日晨荷將雷爾生率艦12艘、兵1024人侵入媽宮港,當時澎湖汛兵已撤離,即在風櫃尾登陸,居民數千人抵抗,被殺3餘人,荷軍佔據澎湖後為長期防備,役民搬石築城,除建造紅毛城,並在風櫃尾、金龜頭(金龍頭)、嵵裡、四角嶼、漁翁島建築炮臺以守海道,其後荷艦出入海洋,對南北海運商旅影響至鉅。天啟4年(西元1624年)福建巡撫南居益奏准攻澎湖荷蘭人,擒高文律12人,驅荷大勝後南居益於暗澳(今文澳)築天啟城,設游擊一,把總二,統兵三千,建炮臺以守。
 
明鄭氏守備澎湖

       明崇禎17年(西元1644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明淪於滿清,鄭成功在東南沿海與清兵周旋,努力抗清復國。永曆8年(西元1654年)鄭成功在金門勢力鞏固,奉宗室於金門。永曆15年(西元1661年)決東征臺灣,2月初三率艦數百艘、兵二萬五千人從金門料羅灣出發,初四早晨望見澎湖八罩島,黃昏抵達媽宮駐紮,初六鄭成功祭禱海岳,巡視附近諸島,初八早晨由澎湖出發東征鹿耳門,至12月初三戰勝荷蘭人,設承天府一府及天興、萬年二縣,在澎湖設安撫司,屯戍重兵,以為臺灣門戶。永曆16年(西元1662年)5月初八鄭成功病逝,鄭經嗣位,改東都為東寧。永曆18年(西元1664年)3月初七鄭經自銅山退守東寧而至澎湖。永曆19年(西元1665年)2月鄭經聞報施琅要攻澎湖,與部將會商對策部署防禦,唯施琅攻澎因遇風失敗而還,北調內大臣,裁福建水師提督。永曆35年(西元1681年)鄭經逝去,鄭克塽繼位,施琅得再治兵廈門領水師提督征臺灣,5月施琅謀伐臺灣,10月鄭克塽派劉國軒率二萬餘人、戰船二百餘艘守澎湖,永曆37年(西元1683年)6月14日施琅率師由銅山出發,15日到花嶼攻澎湖,22日劉國軒戰敗逃回臺灣,7月16日鄭克塽正式投降,8月13日施琅入台,澎湖一戰失利,明代終告覆亡。鄭氏守備澎湖自永曆15年至永曆37年(西元1661- 1683年)計23年。
 
清治澎湖

       康熙23年(西元1684年)清正式將台澎納入版圖,置戍兵守台澎,澎湖仿元代設巡檢司,附屬台灣縣,分兵駐守澎湖,設水師副將一員,兵二千,下設游擊、都司、守備千把總等,武備衙門林立。雍正元年(西元1723年)復議澎湖巡檢不足治澎,擬升為廳,殆至雍正5年(西元1727年)升澎湖巡檢為海防同知,添置防兵。雍正6年(西元1728年)改臺廈兵備道為臺灣道,設澎湖海防糧捕廳,置通判。澎湖早於臺灣403年即自元代入版圖起算至清正式將臺灣納入版圖。清治澎湖212年,僅有賑恤、文事與造城築砲臺,並無其他重大民生發展建設,較重要史實事件有:乾隆31年(西元1766年)通判胡建偉呈請創建文石書院,次年夏文石書院落成;乾隆32年(西元1767年)胡建偉編成「澎湖紀略」為澎湖首創完整志書;乾隆43年(西元1778年 )建西嶼外垵燈塔,次年完成,為臺灣燈塔之濫觴,廈門航行臺灣船隻以此為標識;道光9年通判蔣鏞完成「澎湖紀略續編」;光緒9年(西元1883年)通判李嘉棠奉令築砲臺於西嶼內外塹;光緒11年(西元1885年)2月13日法將孤拔率艦攻澎,清方失利,孤拔入澎,時疫大流行,孤拔病死,葬於媽宮城,3月清法議和,6月24日法軍撤退;光緒13年(西元1887年)海壇鎮總兵吳宏洛任澎湖水師總兵接管澎湖,督造澎湖城(媽宮城);光緒20年(西元1894 年)清日甲午戰爭開始,21年(西元1895年)3月20日本伊東中將率聯合艦隊到達澎湖將軍澳,23日由良文港(龍門)裡正角登陸,24日攻陷拱北砲台,再進逼媽宮城,25日佔領全澎湖。
 
日治時期

       光緒21年(西元1895年)4月17日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簽訂馬關條約,正式割讓臺灣澎湖與日本,臺澎自此被日本統治51年。光緒21年(西元1895 年)3月25日日本佔領澎湖後,任命海軍少將田中綱常為「澎湖列島行政廳長官」施行軍政,6月28日全台置三縣一廳,澎湖稱為「澎湖島廳」。明治29年(西元1896年)5月廢止軍政。明治31年(西元1898年)6月改稱「澎湖廳」直屬於臺灣總督府。明治36年(西元1903年)設澎湖要塞司令部,整理測天島海軍軍區鞏固殖民地防務。大正9年(西元1920年)「澎湖廳」改為「澎湖郡」改隸屬高雄州;12年(西元1923年)日皇太子裕仁親王來台並專程視察澎湖;15年(西元1926年)澎湖復改為廳,仍隸屬於臺灣總督府。
日治時代日本在澎湖的主要建設為:明治30年(西元1902年)建立北島燈塔於目斗嶼;大正2年(西元1913年)設立電燈株式會社,首開澎湖電化先聲,大正2至9年(西元1913-1920年)建設郵電交、通鼓勵日商來澎經營各種 商業;大正15年(西元1926年)創「澎湖水產會」;昭和2年(西元1927年)於馬公湖西開辦公共汽車、組織地方自治、6月開建馬公自來水廠,昭和5年(西元 1930年)自來水廠竣工輸水;昭和12年(西元1937年)完成彌榮、萬歲橋(中正、永安橋)改建,使本島連結白沙島可通行車輛;昭和16年(西元1941年)兒童初等教育之公學改為國民學校;昭和18年(西元1943年)設立馬公高等女學校等。
 
二戰後設澎湖縣

       西元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民國34年12月25日澎湖改為「澎湖縣」;35年(西元1946年)1月22日正式成立澎湖縣政府,首任官派縣長傅緯武。39年(西元1950年)首屆議會(民選)成立,鄭大洽當選議長。40年(西元1951年)1月7日李玉林當選首屆民選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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