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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機關徵才

徵才公告|車船處公開徵選契約駕駛員2名
公共車船管理處 2026-05-04 352
  • 發布日期:2026-05-04 08:45
  • 截止日期:2026-05-22 17:30
  • 發布單位:公共車船管理處
  • 徵才機關:公共車船管理處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應具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本國設有戶籍。
    (二)思想純正,無不良嗜好、無警察機關刑事紀錄及三年內無有責行車肇事紀錄,並能刻苦耐勞者。
    (三)領有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聯結車駕駛執照(具大客車駕駛資格),及近三年內取得監理站行車安全講習證明,並有實際駕駛一年以上經驗或由本處實地路試及格。
    (四)體格檢查表合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標準。
    二、擔任營業大客車駕駛員資格條件應具備上開(一)至(四)之必要條件。
    三、工作項目:
      (一)駕駛工作。
      (二)其他與上列各項工作相關之事務。
      (三)本處臨時交辦之事務。
    四、工作地點:澎湖縣境內各公車行駛地及本處指定之地點。
    五、待    遇:試用期2個月基本工資,試用期通過後月薪新臺幣49,060元(含地域加給,獎金每月最高不超過3,000元另計,須另扣勞健保費及福利金)。         
    六、檢附證件:
      (一)應檢附之證明文件: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報名表、5.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6.切結書、7.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聯結車駕駛執照影本、8.近三年監理站行車安全講習證明、9.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須含毒品尿液檢查)正本。
      (二)得檢附之證明文件:實際駕駛一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倘無此證明文件,則應由本處實地路試)、職務經歷(年資)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影本。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親自或委託送達本處人事室報名。
    七、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賴先生
                          聯絡電話9213822#234
    八、報名日期:115年05月04日起至同年05月22日止(上班時間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九、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十、甄選方式:本案甄選分為必備資格審查、面試及路試3項,各項評分彙總後,陳報長官圈選,甄選結果並公告於本處官方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倘有錄取人員,另行通知訂約及起聘日。
    十一、報名表件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同意書、切結書:請逕至本處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頁面下載。
     
  • 性別:
應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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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選契約駕駛員2名
最後更新日期: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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