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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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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佳節將至,籲宮廟落實施放爆竹煙火規範
消防局 2026-03-02 161
    元宵將近,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湖西消防分隊偕同義消湖西宣導分隊,特於本(02)月27日19時30分至20時30分,結合廟宇盛大活動,於湖西鄉尖山村顯濟殿宣導爆竹煙火規範,旨在提高廟方對爆竹煙火使用安全的認識,並應遵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地方自治法規,避免意外發生。
    本次宣導重點為爆竹煙火施放原則以及施放時間管制,施放時務必記得「五要」、「五不」原則!「五要」,要用爆竹音效環保少施放、要選擇合格產品、要在合法時間地點燃放、要注意風向、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五不」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不可讓兒童(未滿12歲)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不可遺留火源。另依本縣市煙火自治條例不得施放煙火期間為晚上十時後至清晨七時前。
    消防局表示,透過本次宣導期盼廟方及民眾更加留意辦竹煙火使用安全及施放時間,並鼓勵廟會活動減少施放爆竹,或採用環保禮炮車、電子鞭炮或爆竹煙火音效等友善替代方案,節慶的熱鬧氛圍不減,還可兼顧尊重宗教信仰並對環境永續發展做出貢獻!
  • 聯絡人:陳佑瑄
  • 聯絡電話:9921119
  • 電子信箱:ems119066@gmail.com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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