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澎湖縣政府

政令宣導

*本單元提供公眾化資訊即時API串接服務,詳情請點選此連結

114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展開
稅務局 2025-02-08 276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土地稅籍,114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開始,查核對象包含自用住宅用地、農業用地及各項減免稅地之土地,經查核不符優惠稅率、減免規定或農地未作農用者,將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地上房屋是否有供營業或出租,以及設籍情形是否符合規定;課徵田賦土地,清查重點包含興建違章建築、農舍增建、變更為營業使用或鋪設水泥地等情況;減免地價稅之土地,查核有無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合原減免規定。
      稅務局提醒民眾,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減免用地或課徵田賦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稅務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後補稅。
      清查期間,清查人員均佩帶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配合,清查後應改課地價稅之土地,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36、242~248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 聯絡人:蔡小姐
  • 聯絡電話:06-9279151分機248(蔡小姐)
  • 電子信箱:ph33@mail.phtax.gov.tw
最後更新日期:2025-02-08
回首頁 回上頁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