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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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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召開107年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座談會
火災預防科 2018-12-27 1132
    為加強液化石油氣相關法令宣導、輔導液化石油氣零售業依消防法第15條之2規定,辦理營運資料申報暨容器相關資料建置, 及本縣107年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說明,澎湖縣政府消防局於本(106)年12月23日15時邀集本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及各零售業者及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者,於消防局四樓簡報室召開107年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座談會、108年度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說明會及住宅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檢查證明說明會。
    會中請業者持續配合與用戶簽訂定型化契約,將營運各項相關資料建置於消防署「零售業者申報系統」依規定期申報,並請各業者儘速取得安全技術人員資格,將遴用人員資料建置於管理系統,以落實用戶燃氣設備檢查工作,同時請與會各業者配合依內政部函頒之「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營業場所安全管理行政指導綱領」,落實瓦斯桶換裝安全程序,以維護民眾使用液化石油氣之安全。並針對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五層以下住宅(公寓)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檢查證明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向業者提出說明。
    消防局並醒民眾108年度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自1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接受申請,本縣獲配中央補助7戶,縣籌自行編列預算補助7戶,總計補助14戶,每戶補助3000元,亦於會中請各承裝業配合加強宣導。
  • 聯絡人:胡瑞生
  • 聯絡電話:06-9268051
  • 電子信箱:fh49820@phfd.penghu.gov.tw
最後更新日期: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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