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114年度「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新方案研發計畫」徵選作業須知
保健科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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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資格:本縣轄區內合法立案之醫事機構、長照服務機構、社區據點、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及衛生福利相關社企團體等。
2.申請限制:申請單位提出之新方案以1案為限。
3.申請應提送之文件:計畫提報表、經費分析表、立案證明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師資證明文件(影本)等;以上相關文件紙本各1式4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4.申請日期: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函文親送至衛生局保健科徐小姐,分機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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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衛生局114年新方案研發計畫作業須知(計畫提報表、經費分析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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