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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外人孔蓋下發現油污 情節已涉刑法 全案送地檢署偵辦
 縣政新聞 新聞科 2018-07-20 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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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繼開罰中油公司650萬元後,澎湖縣政府環保局在執行周邊水體採樣時,開啟油庫外道路人孔蓋發現仍有黑色油污,判斷中油採取的應變措施未能奏效,亦與該公司自述污染侷限在廠區內的說法不符,環保局為此報經縣長陳光復簽准,全案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送請澎湖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指出,從目前查證、採樣數據與跡象顯示,在中油刻意隱瞞下,油污染已實際影響地下水並且污染範圍已非侷限於油庫內,中油先前所稱已採取阻隔牆之防治措施,顯然未能有效防範。已違反水污法第34條行政刑法之規定,本案將移送澎湖地檢署,強迫中油誠實交代案情。
    此外,針對發現黑色油污部分,正由中油公司進行排除,並由環保局與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派員全程監督與檢視進度,後續將由環保局繼續進行地水下及土壤抽驗工作,抽驗範圍將擴及到油槽半徑400公尺公、私設農田及水井,為後續求償保全證據。
     
     
最後更新日期: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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