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公務人員
- 發布日期:2008-01-01
- 發布單位:主計處
- 類 別:模範公務人員
- 內 容:
*獲頒獎項: 97年澎湖縣模範公務人員
*姓 名: 林素裡
*重要事蹟:
一、民國89年基層特考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錄取,分發望安鄉公所擔任三級偏遠
離島東吉村、東嶼坪村村幹事,開創女性公務人員之先河。民國91年調派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擔任會計室佐理員,並兼代會計室主任。民國
93年調升澎湖縣政府主計室歲計課課員,辦理總預算編審等業務。任公職
8年,秉持盡心盡力,無愧於心行事作為,深獲長官倚重,累積獲敘獎勵記
功2次、嘉獎16次。
二、89-91年間擔任望安鄉公所村幹事,兼任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負責辦理
鄉立圖書館相關行政業務、村里小型基層建設工程申請、協助村民申辦各
項急難救助、火化塔葬及撿骨進塔、離島水電航運補貼、探訪獨居老人、
實地查核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者等津貼補助案件、實地勘
災提報災情協助申請天然災害補助、村民大會工作、社區媽媽教室活動、
社區理事長改選等各項集會座談會,各項工作均能順暢執行,促進村民民
意與公所雙向溝通,維繫地方合諧。
三、89年間擔任10年一次全國「戶口及住宅普查調查工作」東吉村普查員工作
,往返渡船,不辭辛苦,一一克服萬難,重新修正年久失真村里區域圖,
使行政區域圖更切合實際,任務圓滿達成。
四、91-93年擔任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會計室佐理員並兼代會計室主任
期間,辦理營業基金預算編列、機關內部收支審核控制、帳務處理、會計
報表編製、決算審編、審計機關審核通知限期聲復事項及受雇員工薪資調
查等各項統計表報填送。善盡財務幕僚職責主動參與提供成本分析資料,
適時協助爭取中央對偏遠(離島)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公車限齡汰舊換新、
候車設施興建及客貨輪船維修等補助,共計爭取中央經費9,121萬8,000
元,負責認真,發揮主計人員功能與效益,居功甚偉。
五、93年起迄今擔任澎湖縣政府主計室歲計課課員,辦理總預算籌劃編造等業
務,細心依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訂定本縣各機關學校歲入、歲出預(概)算注意事項、預算共同費用編列基
準、預算書表格式,函送各機關學校查閱並遵循編列年度預(概)算,為預
算之編製管理奠定良好基礎,堪為主計人員表率。
六、負責籌編94、95、96、97年度總預算及追加(減)預算編審工作,善盡職責
,在長官領導之下,與縣府團隊共同把握零基預算精神,配合縣施政計畫
輕重緩急,排列優先順序,妥善規劃縣總體財務資源,使計畫及預算密切
配合,圓滿完成縣財務責任。尤以籌編96年度預算時,提供具體革新預算
編製及財務資源配置制度-「支出移轉之配額」制,就經常性業務支出配合
施政計畫,強制各機關單位從95年度法定預算以業務計畫科目為主,至少
找出10%過時、無效或較不重要等支出項目金額列入「支出移轉之配額」
,共計剔除新台幣(以下同)9,556萬8,138元之經費,轉供可行性新興計
畫或新增業務使用,增加預算編列之機會,績效斐然。
七、遵循中央對台灣省各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項目及作業程序表,訂定
「澎湖縣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項目及作業程序表」,與各機關單位群策群
力依規範期程、項目內容確實掌控查核,爭取考核佳績。94年度基本設施
榮獲全省第5名獲增撥補助款24萬9,000元、95年度施政績效更躍進,在
教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與財政及施政績效4大面向獲評成績皆超過80
分,為縣庫增裕1,493萬元額外分配款,補助款增加分配率更高居全國之
冠,達成考核目標,貢獻卓著。
八、主動參與協辦「縣市公務預算會計暨財政資訊系統」之建置與推展,輔導
縣所屬機關單位學校預算編製系統上線等事宜,93-95年間,協助辦理「
公務預算會計資訊系統」預算編列及預算執行操作教育訓練,共計辦理25
梯次,結訓人員達619人/次,有效提高業務承辦人員系統操作熟練度,提
升預算編製及帳務處理效能,已收縣府帳務控管之效。
九、訂定「澎湖縣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作為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
之遵循依據,以求控制機關公務車輛膨脹。
十、研擬「澎湖縣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
意事項」,以加強本府各機關單位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或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案件經費支用情形之考核、管制,強化政
府資源補(捐)助移轉支出之實質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