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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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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安全宣導:救溺五步、防溺十招
  • 發布日期:2024-07-04
  • 發布單位:警察局
  • 類  別:其他宣導事項
  • 內  容:
  • 救溺五步-救人先自保
    叫-大聲呼救
    叫-呼叫119、118、110、112
    伸-利用延伸物
    拋-拋送漂浮物
    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

    防溺十招
    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不疲憊: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救溺五步、防溺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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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