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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沿革
一、前言 本局置局長一人,綜理本縣財政業務,副局長一人襄助局長處理財務、公產、支付等業務,下設三課 辦理各份內業務。目前編制總員額20人,預算員額18人。 本局為一服務型輔助單位,主要功能在健全財政收支,提昇財政管理效益。有謂「財政為庶政之母」 ,本此原則,本局遵循財政法令之規定執行各相關業務,期使資源得以及時有效運用。 二、本局沿革 1.民國34年12月11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公布台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本府於民國35年1月22日成立 設置 一室五科,含本局前身即財政科,下設財務、 稅務、會計三股。 2.民國35年7月19日本府組織奉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致午皓署民一字第 7946 號代電,改設二室五科, 財政科下設財務、稅務二股,原會計股裁撤,本府增設會計室,下設歲計、普通會計、特種會計三股。 3.民國35年10月9日奉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致酉佳財字第32246號代電,財政科自10 月起增設財產股。 4.民國38年奉台灣省政府參捌午佳府綱甲 綸字第39692號代電,財政科增設稽徵股。 5.民國40年7月財政科增設鄉鎮財政股。 6.民國52年7月財政科裁減稽徵股,另成立本縣稅捐稽徵處。 7.民國62年奉台灣省政府(62)9.4府民一字第77087號函,本府組織大幅縮編,財政科僅設財務、財 產、財政金融等三股, 餘均裁併。 8.民國69年依據台灣省政府(69)1.8 府民 一字第123851號函,財政科財產股改為公有財產股、財 政金融股改為地方金融股。 9.民國70年依據台灣省政府(70)6.19府民一字第108695號函,財政科增設庫款支付股,原財務收支 股與地方金融股合併改稱財務管理股。 10.民國88年12月21日本府公布組織自治條例,本府設13局室,財政科改制設財政局,本局各股改設課 ,仍設財務管理、公有財產、庫款支付等三課。 11.民國93年7月16日本府修正公布組織自治條例,將原行政室庶務課出納業務移撥本局,併入庫款支付 課。 三、服務願景 願景是一個可實現的夢想,也是一個組織追求卓越發展與經營的基礎。本局為澎湖縣政府一服務型輔 助單位,肩負地方政府健全財政收支,提昇財政管理效益之重責大任。然而面對政府公共服務需求不斷增 加情況下,如何滿足縣民日益多元的生活需求,乃成為本財政局努力的目標。基此,籌措縣政建設所需的 財源,甚至如何開源節流以資回應,實為財政單位刻不容緩的重大課題,故以下謹就本局未來長期努力追 求願景,說明如下: 1. 落實執行開源措施,強化歲入管理,支援縣政建設。 2. 強化債務管理,確實掌握財務狀況,提昇地方競爭力。 3. 穩健執行預算,避免資源閒置與浪費。 4. 嚴密菸酒管理,加強查緝工作,確保民眾權益。 5. 積極輔導基層金融組織,強化金融紀律。 6. 加強清理被占用縣產,以增裕縣庫收入。 7. 提高縣有財產管理使用效益,確保縣有財產權益。 8. 加速推動縣政業務委託民間經營,減輕財政負擔。 9. 強化公有土地租售申辦案件功能,提昇服務品質。 10. 縮短庫款支付流程時間,達成簡政便民目標。 以上是本局的十大願景,深信透過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最後必能付諸實施。最後並深盼各界不吝 指導,俾利順利完成縣民所託付之任務。 四、歷任局(科)長
| 順 序 | 姓 名 | 順 序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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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鄭景文 | 10 | 洪明賢 | | 02 | 楊家俊 | 11 | 周開明 | | 03 | 劉鐵軍 | 12 | 孫顯榮 | | 04 | 朱瀛洲 | 13 | 鄭長芳 | | 05 | 蔣文雄 | 14 | 王乾發 | | 06 | 張明正 | 15 | 鄭啟右 | | 07 | 朱錫坑 | 16 | 王正統 | | 08 | 陸觀沂 | 17 | 盧春田 | | 09 | 許長安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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